【文化方案】宣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

宣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《张家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、市文物局2015年夏季消防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为全面做好我区文化场所、文物古建筑、涉旅企业的火灾防控工作,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【文化方案】宣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,供大家参考。

【文化方案】宣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


宣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

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


按照《张家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、市文物局2015年夏季消防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为全面做好我区文化场所、文物古建筑、涉旅企业的火灾防控工作,我局将于7月初—815日前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文化场所、文物古建筑、涉旅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成立由局党委书记、局长任组长,分管领导为副组长,局办公室、文物保管所、博物馆、旅游管理股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、影视管理科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,统筹指导工作开展。

二、检查范围

1、文物古建筑:包括博物馆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,重点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管。

2、文化场馆:包括网吧、娱乐场所、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。

3、涉旅企业:包括旅行社、星级酒店、旅游定点餐饮单位等。

三、检查内容

一是用火装置、设施和电气线路、设备是否规范等,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,要立即整改和规范,不能整改的,要立即停用封存。

二是逐一排查现有的消防报警设施和灭火设备等运行状况,对于不能正常运转或者失效的,要及时修理或者更新,确保设施设备有效使用。

三是是否清理文物单位周围存储或者堆放的各类易燃易爆物品,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隔离。

四是有效整治毗邻区域,针对有可能阻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、构筑物,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。

五是文化经营场所内应急照明灯、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、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,在营业时间应急照明灯、安全出口标识必须处于充电状态、并能够在断电情况下,正常启用。

六是营业时间场所内禁止使用易燃、可燃装修材料;库房、地下室禁止使用液化气罐烧水。

七是营业场所是否设置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安全员,营业时间是否在岗,是否有每日认真登记的值班日志。

八是旅行社是否存在“零负团费”、超范围经营、旅游车超载现象;是否有开“红眼车”、欺客宰客等现象。

九是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;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,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、有效,具有可操作性。

十是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、消防专兼职人员、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开展情况。

四、时间步骤

(一)动员部署阶段(75日前)。我局召开专门会议对文化场馆、文物古建筑、涉旅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,按照职责范围、管理权限,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,明确主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。

(二)自查自纠阶段(715日前)。对文物古建筑、文化场馆以及涉旅企业等单位下发检查通知,要求各企业单位对照相关标准逐一进行自查,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,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。能立即改正的隐患,要立即改正,并做好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,确保消防安全。

(三)全面检查阶段(815日前)。我局开展对全区范围内文化经营场所、文物古建筑、涉旅企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确保不走过场,不留消防安全隐患。排查工作要深入细致,做到横向到边,纵向到底。整改工作要善做善成,扎实有效,严防死守。

(四)整改落实阶段(820日前)。我局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,逐一梳理问题,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,形成详细的整改报告,迎接上级的检查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。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,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、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,全力推进我区文化、旅游市场的平稳安全。

(二)严格规范督导,狠抓责任落实。我局要切实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,全面查摆剖析,统筹兼顾实施;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,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、具体岗位、具体人员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宣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56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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